秘密不凡政策文件
纪要编号:2024-24-6
□ 在文首不可标注“秘密”
抄送副局首,各科室主任:
现将《澳门小额信贷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澳门经济与发展局
2024年4月14日
7. 澳门小额信贷扶持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澳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澳门行政区域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可以享受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在澳门辖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在澳门辖区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澳门辖区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
以自然人身份在澳门辖区登记的合作社及其成员。
第三条 小额贷款是指单户贷款不超过 200 万元(含)人民币。
第四条 小额贷款实行个人担保和第三方担保两种发放方式。
第二章 小额贷款项目的类型和操作要求
第五条 小额贷款项目类型
(一)小额创业贷款项目。指在澳门辖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于扩大生产经营项目所需的贷款,按照有价证券评估贷款方式发放。
(二)小额项目贷款。指在澳门辖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于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技术开发、仓储、运输等方面的贷款,按照政府性担保贷款或个人担保的方式发放。
第六条 对于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主体提供的贷款要单户授信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含)人民币,期限一般控制在一年以内,利率严格控制在同期银保监会规定的信用贷款利率上限以内,并根据经办银行同业竞争状况、企业融资状况适当确定。
第七条 中小企业、新型农业主体申请贷款,要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市场信誉好。除还本付息外,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且不提取实物资产。
第八条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本区确定的产业发展规划选择投资项目,不搞重复建设。
第三章 金融支持的要求
第九条 澳门辖区金融机构要将贯彻执行《澳门扶持政策》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扩大金融业务领域,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助市场之手的作用,引导资金投向澳门市场严重缺资金领域。
第十条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管理,参与项目评估工作,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制度,保证项目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 政府政策扶持的贷款由澳门辖区政府性担保机构、澳门辖区各级财政部门共同担保,形成合作担保机制。对于逾期的代偿金,财政根据担保部门代偿比例,全额拨款补足代偿金。同时建立银行专用账户代偿贷款呆坏账基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
第十二条 澳门辖区金融机构建立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农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遵循客观、公正、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制定具体措施,作为《澳门扶持政策》贷款项目建立信贷业务的具体操作依据。
第四章 划拨贴息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贴息贷款是指澳门辖区两类建设项目中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的贷款。由澳门辖区对贷款利息进行财政资金补贴的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
第十四条 贴息贷款的范围:
(一)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贷款贴息项目为控制在银行间同业利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贴补的利息。包括日常运营、设备采购、工程款项、工资支付等各项用途;
(二)非成套住宅类项目为年利率不超过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年利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所贴补的利息。一般范围包括普通商品住房、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三)符合条件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动态考核释放的资金由本地辖区自行安排使用;
贴息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利率的上限进行控制。
第五章 贷款项目的申办程序、使用和监管
第十五条 贴息贷款的申办程序
(一)实业项目单位提出申请;
(二)区金融管理部门、科委负责本行政区贴息贷款项目的方案初审。澳门辖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审核后,将本行政区贴息贷款方案转报悉尼市发改委
第十六条 贴息信贷资金汇总表
项目名称:新一代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贷款项目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 1
澳门政府通过表1汇总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并综合澳门辖区实情进行考量。
第十七条 贴息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单独核算、分账管理、责任清申、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规范。
第十八条 职工小额担保贷款遵循“催收及责任清偿到单位”的管理模式,按照规定逐级考核管理,切实做到贷款发放到位、到期回收及时。
第十九条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项贴息贷款及保费融资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项目,资金相对偏远、符合条件的普惠性住房项目,均有权和责任据实申报,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及应有的义务。
第二十条 贷款资金有偿使用。贴息贷款期限为一年,期限到期后,各贴息单位及时归还本金。
第二十一条 建立贴息贷款资金使用监督监管机制。由发改委、金融办、各区政府组成监督小组,严格监督审计贴息资金流动及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0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发改委、金融办负责解释,如需政策咨询请登录“www.baidu.com”查询。
附件:
表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澳门经济与发展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4日印发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天亮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本文标题:《澳门二四六天天免费好材料|理性解答解释落实》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